一、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流程图
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一)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1。
(二)中标厂商项目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
(三)项目合同(原件)。
(四)提供以下验收材料,20万元以下项目提供原件1份,20万元以上项目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的货物类型,分别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1.提供投标产品到货一览表,可根据产品到货批次分别提供。见附件2
2.投标产品(单件价值1000元及以上的设备,及其它应纳入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管理的设备),提供设备开箱验收记录,有开箱验收人员签字。见附件3。
3.投标产品为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等内容的设备,由项目建设单位配合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安装调试及使用报告,项目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和使用部门公章。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及用户使用报告参考附4。
4.在验收前无法实施完成的投标项目,如外购第三方培训服务、合同期限内完成的服务等,由建设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项目初验记录单。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中标单位投标的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初验,给出初验结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6。
(五)组织验收。由教务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撰写整改报告,项目负责人同意签字加盖使用部门公章后,重新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