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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耕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批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型

本批《计划》主要以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装备技术等专业群所对接的相关产业链中某具体生产或经营工作任务为载体,通过校企合作开发课岗衔接类项目,组织专业群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和建设,并实施项目化教学,旨在为各专业群所对接的产业培养职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技术卓越的工匠型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每个《计划》均需依托一个专业群,开发的课岗衔接项目须来源于专业群对接的相关产业链中某具体生产或经营工作任务,且与已开设的课程项目重合度不得大于50%。

2.机电类和艺术类计划的研究成果应包含真实产品或作品;计算机类计划需提供源程序、应用程序以及应用展示成果;经管、工商类计划需提供具体实施方案或企业应用情况报告。

3.团队组建时需充分加强群内各专业间教师合作,以及学校教师与校企师傅的合作,开展项目研究和实施项目化教学,并面向所依托的专业群内各专业培养一定数量的卓越技术技能人才。

4.申报时各团队需围绕《计划》的整体任务,针对不同专业,明确各专业学生的任务与要求、考核方式等。

5.申报时需编制招生简章草案,简要介绍《计划》的基本情况,明确招生条件和方式。

6.申报时已完成教学指导书整体框架和前8个学时教学内容的编写。

7.原则上每个《计划》实施周期为1个学期,指导教师不超过5人,其中至少有1人为企业技术人员。

三、立项程序

由教师自愿申报,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雨耕学院,雨耕学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四、《计划》管理

1.项目实施负责人制。申报时须明确学生应获得的学分与学时,原则上每个《计划》不超过5学分、80个学时;立项后由指导团队进一步完善招生简章,由雨耕学院统一发布学生选拔工作方案,以教师推荐和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选拔,若招生人数未达到计划招收的最低人数,将自动取消立项资格,原则上每个项目最低人数不少于9人,至少覆盖到群内3个专业;《计划》实施过程中由雨耕学院及《计划》所在二级学院共同监督、管理,雨耕学院定期组织对《计划》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反馈检查、评估结果。

2.在职称评定、荣誉评审以及项目申报时,该类《计划》可视为校级重点教研项目,但不再另外计算教科研奖励与工作量。

五、工作量认定

所需教学工作量由《计划》负责人根据培养目标和具体内容提出申请,雨耕学院组织专家审核论证,按审核结果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每个《计划》教师教学指导工作量不超过60学时,各指导教师个人工作量由负责人实施分配,报雨耕学院备案。项目实施,经中期检查通过后,由雨耕学院将总工作量的50%报于组织人事处;《计划》实施结束,经验收通过后由雨耕学院将剩余工作量报于组织人事处。指导团队教师所得工作量计入中期检查(或验收)所在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范畴。

六、《计划》验收

1.验收材料包含,但不局限于下列材料:教学指导书、教案、考核方案、教学改革总结案例1份(鼓励发表)、学生作品至少1套、学生学习心得至少1篇、教学安排表、过程考勤记录、经费使用明细、成果清单等;

2.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计划》的研究与实施,并取得预期培养成效的,由雨耕学院组织验收工作。

3.鼓励各团队将实施的课岗衔接类项目转化为可供群内专业开设的项目化课程,制定课程标准和考核标准,开发系列教学资源。

4.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获“优秀”档次的《计划》给予原有工作量的20%奖励,优秀比例不高于20%;获“良好”档次的《计划》给予原有工作量的10%奖励,良好比例不高于30%;不合格的后半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定,学生学习成绩由雨耕学院组织专家另行审核认定。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

拟申报本批《计划》的教师根据本通知,认真填写《雨耕学院人才培养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于2021年4月5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雨耕学院917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江平 姜洪辉

联系电话:0553-5975060


附件:雨耕学院人才培养项目式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雨耕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