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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7-11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711,机关二总支一支部在319会议室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关于建议撤销凯民同志党纪处分一事。支部党员共15人,实到14人,另有1人请假。吴凯民同志在会上宣读了撤销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申请,会上每位党员同志都作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吴凯民同志在受到党纪处分的一年多时间里,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积极改正。平时能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准时上下班,为机电科技园的发展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经投票表决,到会全体党员一致同意建议撤销吴凯民同志的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决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11—1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机关二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0553—5975108

邮箱:ahjdjw@126.com

机关二总支

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