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教师个人任务书和课表;
2、催缴期末成绩;
3、发放毕业证书;
4、继续接待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5、处理期末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后续工作;
6、核发《学报》总第五期编审费;
7、向科技厅提交科普工作统计报表;
8、核发2010年度上半年教科研奖励;
9、审核绩效工资改革中教师科研业绩;
10、检修多媒体设备。
教务处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