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第二十周(考试周)考试安排在1月18、19、20日(周一、周二、周三)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附件。提请考生注意各自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日程安排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考试中心(05535975060)找王老师咨询。
请广大考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考。学院届时会严肃考试纪律,严格处理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