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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5-02 [来源]: [浏览次数]:

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到教务处报到,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接受任务,检查考试科目与应考对象、应考时间、地点等是否相符。

二、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持卷直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清理考场,检查、清除课桌内外的一切杂物。检查课桌是否整齐摆放,课桌间距应尽量拉大。考生座位应整齐、有序。

三、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逐个核对考试证 (或学生证、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求学生将禁止带入座位的物品(含通信器材和不准使用的电子器材等)全部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

四、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教师有权调动或调整学生的座位,做好以上工作后才可分发试卷,准时开考。

五、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在黑板在写明本场考试课程名称,共几张几页几大题,防止学生漏题,漏卷。指导考生将班级、姓名、学号或准考证号码等写在试卷指定位置。

六、开考1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七、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必须一动一静,一前一后。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吸烟,相互聊天,不得阅读书刊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放松监考或对违纪作弊听之任之都是失职行为。

八、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的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没到,考场内即使还剩1个考生,都应当履行监考职责。若有特殊情况确须延长时间的须报教务处批准。

九、应把作弊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有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当场收回试卷及草稿纸,并收缴证据,把情况填入考场记录,交考试中心。

十、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一、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十二、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经清点无误后,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十三、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填写完整《监考记录表》,并和试卷一起立即交教务处验收,经验收无误后方可结束监考工作。

十四、监考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并按教学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