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7〕29号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院学籍学历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学生就读后,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者,可以自愿申请转专业。
2.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原则。各系各专业应在学院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实现教学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3.择优办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转专业程序进行操作,并根据限额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办理。
二、申请条件
1.确有需要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拟转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具体标准及实施方案由转入系部拟定,拟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我院指定医院专家鉴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而尚能在我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3)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因服从志愿被我院录取且已达到拟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转专业的申请。
(1)跨招生类型转专业者(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对口升学、分类招生);
(2)拟转入专业教学资源不足;
(3)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3.分类招生企业订单班不在转专业范围内。
三、转专业要求
1.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入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即成绩合格者。
3.各系部要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避免学生盲目选择,同时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并在确认拟转入学生名单前,按照拟转入专业性质对学生进行口试、面试或笔试考核,达到要求者推荐给系主任签署意见。
4.申请转专业学生在获得学院批准(接收纸质《转专业通知》)前,必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
5.每名学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一经学院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再次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6.所有转专业学生均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方予毕业。
四、转专业流程
1.各系部于新生入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根据教学资源状况,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资源统计表》(附件1),拟定各班级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报教务处。
2.新生在入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十二月份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3.转出系部、转入系部按照各专业性质和系部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由转入系部教学秘书收齐并反馈至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根据转专业相关规定,审核、协调、确定转专业初选名单,报院领导审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于入学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按通知转入新班级学习,具体流程可见《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图》(附件3)。